进一步提升医院行风建设,牢固树立“以病人为中心”服务理念,拓宽监督渠道,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监督作用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若干名。
一、聘请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
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公道、正派,保守秘密,能自觉做到廉洁自律,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。
3.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、政策水平、工作经验和时间精力,热心医疗卫生事业。
4.坚持原则,能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,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。
5.身体健康,能胜任监督工作需要。
6.本人自愿,乐于奉献,不计报酬。
优先考虑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媒体工作者、社区代表、患者及家属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。
二、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职责
1.对医院的医疗质量、服务态度、医德医风、就医环境、患者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监督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。及时反映患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,协助医院解决患者就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。
2.参与医院组织的行风评议、满意度调查等活动,为医院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依据。
3.宣传医院卫生健康政策、惠民利民措施及医务人员先进事迹,增强社会对医院的了解和信任。
三、聘请程序
(一)申请报名
1.采取个人自荐;凡符合上述条件、自愿参加医院行风社会监督员队伍的,请向医院人事部报名,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门诊楼附二楼206室。
2.报名时间:2024年8月20日-8月26日17:00.
(二)考察审核
医院人事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后报院党委审定,确定人员。
(三)其他事项
对于招募的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,医院将颁发聘书,聘用期限为2年,到期后视工作情况可续聘。社会监督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,不得泄露医院机密和患者隐私,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宜继续履行职责时,可提前解聘,行风监督员为义务聘用,无工资待遇。
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
2024年8月20日
附件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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